您的位置:温州高新人才网 >> 劳动法规 >> 文章阅读

关于调整工伤护理费和供养直系亲属抚恤金的通知

来自:信息网络部 发表日期:2007-6-20
关于调整工伤护理费和供养直系亲属抚恤金的通知 
浙劳社工伤〔2005〕82号 



各市、县(市、区)劳动(人事劳动)保障局;省直各有关单位:

经研究,决定对工伤职工工伤护理费和因工死亡职工供养直系亲属抚恤金进行适当调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整对象

全省企业(包括行业单位)中,凡在2003年12月31日前按浙劳险〔1999〕333号文件规定享受工伤护理费和供养直系亲属抚恤金的人员。

二、调整办法

上述人员工伤护理费和供养直系亲属抚恤金按各统筹地2002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

现已享受的工伤护理费、供养直系亲属抚恤金高于按本通知调整后工伤护理费、供养直系亲属抚恤金的,不作调整。调整后,每名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的月供养直系亲属抚恤金总额不得超过统筹地2002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三、调整时间

本次工伤护理费、供养直系亲属抚恤金调整从2005年6月1日起执行。

四、资金渠道

调整上述两项待遇所需费用,按原渠道解决。

各地、各单位按照本通知规定调整待遇时,应对享受对象进行一次清理,对已经丧失享受条件的人员要及时停发相关待遇。
您可能感兴趣的文章:
关于我们 | 人才研究会 | 评鉴中心 | 法律声明 | 友情链接 | 广告合作 | 业务介绍 | 网站地图 | 联系我们 | 本站招聘
Copyright © 1999 温州高新人才网 版权所有
温州市厂长经理人才公司暨温州市经营管理者评鉴中心 地址:温州市小南路国昌大楼2楼
营销机构:温州互华市场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招聘热线:0577-88903917 88903918 传真:0577-88903916 在线客服QQ号130577600
招聘会:88277737 猎头:88223001 培训:88270901 网站:88270255 人才交流QQ群:28103168 E-mail;
温州人才网,温州招聘网,网上温州人才市场--尽在温州高新人才网 | 网址:www.wzrc.gov.cn | www.600hr.com | www.dmrc.com.cn

浙ICP备06045033号